发布日期: 2021-11-16 22:5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东县利国镇污水处理设施工程项目EPC总承包(项目编号:hizw20211116007)已由乐东黎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乐发审概字【2021】30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乐东黎族自治县水务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乐东县黎族自治县利国镇
2.2项目内容及规模:乐东县利国镇污水处理设施工程范围为利国镇海榆西线(局部)、X791县道(中兴大道局部)两侧污水管网工程。新建排污管道总长36147m,其中DN500HDPE(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排污管长95m,
DN400 HDPE(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排污管长2268m,DN300
HDPE(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排污管长3666m,DN200 HDPE(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排污管长3678m,
DN400PE牵引管长40m, DN150
UPVC,接户管长26400m。新建化粪池共1720座,污水检查井446座,路面破除与恢复工程3476㎡(24㎝混凝土面+20㎝水稳层20㎝级配碎石),路面破除与恢复工程6262㎡(18㎝混凝土面层+12㎝级配碎石),路面破除与恢复工程1253㎡(6㎝面包砖+3cmM10水泥砂浆+15cm级配碎石),路面破除与恢复工程13760㎡(10㎝混凝土面层)及其他附属工程等。招标控制价30,424,700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365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乐东县利国镇污水处理设施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标段编号:
hizw20211116007001;控制价:30424700.00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工程设备材料采购、施工总承包及试运行等内容(最终内容以双方签订的EPC总承包合同内容为准)
2.6质量要求:
标段1: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1、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管理能力。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2)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EPC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具有给排水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2 标段1: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数不超过2家(允许最多1家设计投标人和1家施工承包投标人),以施工投标人作为联合体牵头人;(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有约束力;(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该项目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投标单位(设计、施工总承包)应在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完成《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登记,并打印信息平台生成的诚信档案手册,信息内容含项目名称、项目地址、驻派的项目班子关键岗位人员等投标项目信息;(加盖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牵头单位的公章);3.5、“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1年11月16日 23时00分 至 2021年11月23日 18时00分 ,从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 下载招标文件。
4.2 标段 1 (标段名称: 乐东县利国镇污水处理设施工程项目EPC总承包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提供选择 含 图纸),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 100,000 元。
5.投标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12-8 10:30:00 ,地点为:
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202开标室 。(适用于现场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12-8 10:30:00
。投标人应当通过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 上传。(适用于网络递交)
5.3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21-12-8 10:30:00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支付或线下银行转账支付
或银行保函支付或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支付 ,支付地址:。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等媒介上发布。
7.其他
7.1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企业信息管理系( /ggzy/)中登记企业信息 ,
然后登陆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 其他文件;
7.2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GZBS):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在下载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非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不是.GZBS):必须使用电子签章工具(在下载签章工具)对PD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盖章(使用WinRAR对PDF格式的标书加密压缩);
7.3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电子标:投标书为GTBS格式;非电子标:投标书需上传PDF加密压缩的rar格式);
7.4开标的时候必须携带加密锁(CA数字认证锁)和光盘、U盘拷贝的电子版投标书。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乐东黎族自治县水务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 海南致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 乐东黎族自治县 | 地 址: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贸西路15号环海大厦公寓楼二单元18层18B房 |
联系人: | 石工 | 联 系 人: | 杨工 |
电 话: | 0898-85523271 | 电 话: | 0898-68530553 |
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322/QRJZKX0BHUxtDzdNFUj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