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关于要采购机械的具体投标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冲突,以本附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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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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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资金来源 |
众泰建安(天津)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沙河新乐市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经理部工程结算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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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目名称 |
沙河新乐市段河道治理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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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到货地点 |
沙河新乐市段河道治理工程施工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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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有效营业执照、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本项目的营业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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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中汇国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邢台市信都区守敬南路1289号锦江天地商业中心6号楼30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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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现场考察 |
□ 组织 √ 不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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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投标有效期 |
开标后9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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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投标文件的样式和签署 |
投标文件正本使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或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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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11日上午10:00 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至邢台市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xtlqzb.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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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平台上传投标文件要求 |
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投标文件或报价文件等附件上传时间,避免在截止时间前集中上传文件造成网络阻塞而导致上传文件失败;如遇到系统不能上传文件现象,请及时拨打平台技术服务电话0319-3238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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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6年3月11日上午10:00 时(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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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为:2026年3月11日上午10:00 时(北京时间),网上开标地点:http://www.xtlqzb.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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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经济部分分值95分、技术部分分值1分,商务部分分值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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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采购方式变更 |
发生32.1条所述情况时,招标人可选择重新招标或在现有投标基础上进行竞争性谈判等其他方式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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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及比例 |
过程中累计支付不超过累计结算金额的 70 %;剩余款项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且业主出具交工证书后全部付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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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招标代理服务费850元/标次,请中标单位按照中标通知书中相关要求及时缴纳。 注:缴费时务必填写备注信息,填写格式:“中标单位名称和招标编码(中标通知书右上角),并将缴纳凭证截图发送至招标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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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招标代理服务费核查 |
中标单位将招标服务费缴纳凭证发送至项目经理部后,由合同发起人在提交合同审批时将中标人所缴纳的中标服务费扫描件或截图以附件形式上传,以备核查。对于中标单位未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不得签订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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