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9月2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9月2日-2026年9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1 2328325
通讯地址:宜宾市赵场街道金沙江南路东段109号
邮 编:644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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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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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技改转产年产6000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碳化车间 节能技改及环保升级改造工程 |
四川省宜宾市屏山县屏山镇宋家坝工业园区(在现有厂区内技改,不新增用地) |
宜宾金石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四川南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新增设备12余台/套:将原有1号、2号120m隧道窑整体拆除,利用2号炉窑的土建基础及轨道,技改一条131m锂电池负极材碳化生产线(利用1号炉窑基础及轨道,改造一条窑车坩埚冷却线),每吨产品节约天然气15%(18.75万方/年);拆除原尾气处理焚烧炉+喷淋除尘设备,新增1套脱硫+湿电除尘系统设备,提高环保脱硫、除尘治理能效(PM2.5和SO2的排放达到碳素B级企业标准);拆除原人工+机械装出负极粉料设备,新增2套自动装出负极粉系统设备(改善生产及作业环境,降低用工成本50%)。 |
一、施工期 1.废气:废气污染源主要来自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尾气中的主要污染物为CO、NOx等,装饰工程施工形成的扬尘和有机废气污染物等。施工废气将对环境空气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工程结束后影响将不复存在。总的来说,工程施工对周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可接受。 2.废水:施工期产生的污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厂内现有生活设施,***网。施工期各类废水均能得到有效处理,对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施工噪声将对周边居民产生一定程度影响,施工期采取施工总图进行合理布局,施工车辆尽量避开噪声敏感区域和噪声敏感时段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工程施工对周边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可接受。 4.固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市政统一进行收集处置;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不能利用部分由施工单位统一收集清运至周边合法建筑渣场处置;废油漆和油漆桶暂存于厂区现有的危险废物贮存点,暂存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置。 二、运营期 1.废气: (1)预炭化废气:隧道窑采用低氮燃烧器,燃烧产生的炭化工艺废气经管道收集进入“石灰石湿法脱硫+湿电除尘”装置处理后经1根25m排气筒(DA005)排放 (2)装料输送、卸料输送粉尘:经管道收集进入自带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25m排气筒(DA006)排放。 2.废水: 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工程已建预处理池处理后,***网排入宋家坝污水处理厂。 冷却循环系统排水:经沉淀后用于烟气脱硫系统补水,不外排。 3. 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设置减振基础、润滑保养、密闭房间、厂房隔声等,采取以上措施后对周围声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1)一般固废:包含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脱硫石膏经一般固废暂存间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2)危险废物:废机油及机油桶、废含油抹布经危险废物贮存点收集后,交由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5、风险防范: 依托厂区现有应急事故池,依托厂区已建部分分区防渗。 三、公众参与情况 公众参与调查未收到反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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