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公局第十工程有限公司嘉鱼县樱花南路商业综合体及道路建设总承包项目经理部2026年03月沥青混凝土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一公局第十工程有限公司嘉鱼县樱花南路商业综合体及道路建设总承包项目 招标人为 中交一公局第十工程有限公司嘉鱼县樱花南路商业综合体及道路建设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沥青混凝土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中交一公局第十工程有限公司嘉鱼县樱花南路商业综合体及道路建设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嘉鱼县樱花南路商业综合体及道路建设总承包项目中标金额为9.83亿元,项目用地位于樱花南路与迎宾大道交口以南至园区一路(含人民公园用地范围),总用地面积约317655㎡(其中人民公园用地51557㎡,生态停车场用地61498㎡及预留安置区87400㎡)。项目净用地面积117200㎡,总建筑面积134400㎡,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124400㎡,地下建筑面积10000㎡,建筑占地面积46500㎡。项目包含樱花南路两侧商业街规划建设项目、人民公园景观提升项目、樱花南路延长线建设项目共3个子项目。
项目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嘉鱼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律主体资格,纳税信用等级为C级以上、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要求达到一定的生产能力,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施,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产业发展的政策规定,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代理商(销售商)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材料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4)体系认证要求:投标生产商具有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配套生产设备,有检测合格报告。
(5)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4 每个投标人能参与多个包件投标。同一标段每个投标人允许中多个包件。
3.5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6)未及时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予以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3月09日17时至 2026年03月14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交招采网”(网址:https://zjzcw.iccec.cn)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每套售价300元(采购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售后不退。供应商应于2026年03月14日17时前以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备注栏填写“**项目标书**包件费用”,汇款需使用投标单位的公户进行汇款,缴纳采购文件费用后,将付款凭证于2026年03月14日17时前发至邮箱hzgsyangqian@163.com,并致电采购联系人确认开通标书下载权限,(邮件标题栏填写“ (供应商名称) 包件 (招标名称)标书费用”)方能下载采购文件。购买采购文件及投标保证金(如有)的费用请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中交一公局第十工程有限公司嘉鱼县樱花南路商业综合体及道路建设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账号:01-10-010837-01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马甸支行
4.3 已在网并且已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参与投标。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参与投标。
未注册“中交招采网”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3月19日20时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招采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交招采网”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线上电子报价表及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附件内容冲突时,以线上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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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地址:https://www.122bid.com/view/11836/XcfT0ZwBcJ7Dd_TqoROy.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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